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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斯文看了一眼,赶忙拉紧了她:“那个人是喝醉了吧,咱们快走。”
刚刚买文具耽误了一会儿,再出来校门口已经不剩多少人。
林时初被她拉着往前走,还时不时回头看,那个人好像是程建军。
尧山的男人大部分都不算太高,像程建军这种一眼就归类于高大体格的,少之又少。
晚上光线不好,隔着些距离她又不敢确定,就这么半推半就,往回去的方向走了。
冯斯文陪她走出二三十米,直到回头再瞧不见那个醉汉,才放心松了手:“时初,你赶紧回去吧,我也得回宿舍了。”
“好。”林时初望着前面那段黑漆漆的路,默了一瞬,“你回去告诉我啊。”
冯斯文拎着袋文具,在手上晃了晃:“好嘞,我扭头几步就进校门了。”
在回去的必经之路上,林时初隔着老远就看见他了。
麻将馆门口,程彻懒散靠着根电线杆子,时不时低头点两下手机。
手机屏幕蓝调的光线衬出一张清俊的脸。
等人走近,他淡淡问了声:“电话怎么没接。”
“你打给我了?应该是刚刚没听到。”
林时初在文具店打给刘云霞的,刘云霞没接,随后把手机放回书包里,一路上再没拿出来。
“今天先别回去,上二楼待着吧。”他站直了身子,懒洋洋朝麻将馆扬了扬下巴。
“怎么了?”
“程建军又喝酒了,指不定待会儿又接着拆家。”
他和刘云霞早就习惯了,考虑到林时初,还是别回去的为好。
程彻转身走了几步,抬脚迈进门,林时初跟着他走,二人穿过一楼吵吵嚷嚷的大堂,上楼,林时初下意识想到在文具店外看到的那个模糊人影:“程彻,我从学校出来,路上好像看见他了,在校门口那条路,但我没看清。”
程彻摁了门锁,在“滴”的一声后打开,“我妈去那条路找了,估计又得折腾一晚上。”
程建军的事儿他不想管,也管不了,之前程建军醉酒打人那次,他还挺希望对方不和解,坚持把程建军送局子里才好。
像程建军这种人,也许只有戴上银手镯吃两年牢饭才能老实。
林时初进去卸下书包,抽了两本题出来,周围没看到高一点的桌子,只能用茶几将就下:“那我在这儿写会儿题吧。”
“嗯。”
程彻书包里装了套物理卷子,但没打算做,单纯是放学随手抓了本放进去的。
他去冰箱拿了罐可乐,指尖扣住拉环稍微用力,汽水发出“呲”的一声。他合上柜门人都走出去两步,才想起屋里还有个人:“可乐,要吗。”
林时初抬头,目光落向他手里的蓝色易拉罐:“要,谢了。”
程彻折回去又拿了瓶,过去放在她手边。
林时初拿起可乐罐,手掌接触的地方触感冰凉,旁边程彻拿出手机准备开游戏,完全没有要写作业的意思。
林时初默不作声喝了口可乐,又忍不住侧头看他:“你不做作业吗?”
“不做。”程某人气定神闲点了点手机,眼皮都没抬一下。
“程彻。”林时初顿了顿,“就剩一年了,辛苦也就这一年,等高考完,离开这个地方吧。”
他不该就这么浑浑噩噩地烂在这儿。
程彻抬眼,一瞬不移地看过来:“怎么?”
“你讨厌这个地方,不是吗。”
在程彻衣柜下的那箱子东西,除了小学六年级的奖状,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成绩单,林时初那天挨着看过,程彻初中的成绩还算不错,按道理能上市一中。
不知道他什么原因没去上,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变成现在这样。
其中初三年级语文试卷的某篇作文她记得非常清楚,上面程彻说他讨厌尧山这个地方。
末尾有两句话他形容尧山,分别用了乌云,泥泞,荆棘和枷锁这四个词。
说尧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沼泽,每个人干干净净地进来,出去都披上了魑魅魍魉的皮。
程彻手机上那局游戏一直没点确认,已经自动退出,不进入列队行列。
他靠着沙发,散漫笑了下:“我没钱没本事,离开这儿,又能怎么样。”
就像程建军说的,他现在吃的用的全都是家里给的,离开这个家,他什么都不是。
“和我一起考东大吧。”林时初手上不自觉用力,捏着易拉罐发出一声轻响,“和我一起。”
话音落下,类似于一瞬耳机里的嘈杂电流音,屋里所有光源倏然黑了下来。
停电了。
程彻手机屏幕还亮着,林时初只能借着这点光勉强分辨出他的轮廓。
那道清瘦的轮廓缓缓动了动,似乎有认真思考她的话。
过了半晌,程彻慢悠悠起身,没回答她的话:“我去拿个台灯。”
林时初看他上楼,又下来,手上拿着一个折叠式台灯,可能是太久没用电量不足,只能在客厅照出一小片暗淡的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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